西安市参保人可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数:2022-04-22 12:36:24
4月14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西安市正在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近日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西安市正式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自助备案,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此前,西安市已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住院产生医疗费用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解决了异地就医报销时间长、垫付压力大、往返跑腿累等问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要参保人在就医前进行备案,西安市此次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将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调整为参保人自助开通服务,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审核备案材料。
与此同时,西安市将异地就医结算人员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员调整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出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西安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以及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
这两类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自助备案,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可享受直接结算。手机端适用于跨省备案,参保人可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也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电脑端适用于跨省和省内备案,参保人可登录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网厅,从左侧菜单栏进入异地就医备案模块,点击“异地备案登记”。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提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自助备案开通后6个月之内不做变更或注销。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病情好转等原因返回参保地的,自助撤销备案手续。允许参保人员同时存在一条长期备案信息和一条临时备案信息。(记者 孟珂)